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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世纪文学
第一节 概述
法国的中世纪文学在欧洲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产生了数量庞大的作品,属于当时欧洲最为丰富多彩的文学。中世纪文学是法国文学的开端。
在法国,中世纪一般指自西罗马帝国的崩溃(476年)至15世纪末,这是西欧封建社会的形成和确立阶段。古代生活在法国的民族是克尔特人,后来称为高卢人。5世纪末,法兰克部落的克洛维(约466-511)征服了高卢,建立了法兰克王国,开始了墨洛温王朝的统治(481-751)。随后,法兰克人的另一分支取而代之,建立了加洛林王朝。公元9世纪中叶,查理大帝(768-814年在位)建立的庞大帝国一分为二,最西面的王国就是后来法国的基本疆域。从这时起到15世纪末,对法国而言,是从分封制到中央集权制的过渡。封建等级制按公、侯、伯、子、男的爵位排列,最下层是骑士。与此同时,从中世纪的农奴中产生了初期的市民,并从中产生出最初的资产者阶层。
法国的中世纪文学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中产生的,它是多种文明与文化相融合的产物。第一,这种融合体现在各蛮族文化的融合上。法兰克人与日耳曼人、东哥特人、西哥特人、旺达尔人、盎格鲁一撒克逊人有着文化交往,受到他们的文化影响。查理大帝曾派人搜集和抄写古代抄本。第二,法国中世纪文学也受到东方文化的熏陶。十字军东征带回了繁荣的东方文化:希伯来人的神话传说、历史故事、诗歌小说、预言、箴言,拜占庭的诗歌和散文作品,都给法国的中世纪文学以启迪。第三,基督教文化与法国中世纪世俗文化相融合。当时,《圣经》的词句在法庭上具有法律效力,一切学术都成了神学的奴婢,一切文化都染上了宗教色彩。从基督教文化中产生了基督教文学,基督教文学中的英雄是神化了的人,但缺少人的灵性与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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