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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学语文课程的性质与目标
中学语文课程是中学教育阶段对学生继续实施母语教育的课程。语言形式与内涵的关系决定了语文课程工具性与人文性相统一的基本特点。准确把握中学语文课程的本质特征是学习以及承担这门课程教学的基础,并
且是十分重要的基础。中学语文课程的目标是这门课程设置与实施的依据,它不仅表现为中学生语文学习的达成度,是中学生语文水平的概括表述,而且本质上它是语文素养形成和发展的客观标准,是国家对公民语文素养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国家的语言文化意志。
第一节 中学语文课程的性质
在我国,语文教育指的是汉语文教育。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的国家,但汉语是中华民族的共同语。所以,语文教育实际上是关于祖国语言的教育活动,通常称作“母语教育”。
母语教育活动的出现几乎和母语的产生同步,因为母语是本民族交流的基本工具,只有人人都掌握了这种工具,人们的交流才能实现。母语的传授和学习就是伴随着人们以劳动为中心的生活而产生的。
但是,作为专门的学校教育的语文活动,是在学校出现后才产生的。在我国,古代学校教育中并没有以独立的语文课程为基础的语文教育活动。这种情况在本书的绪论部分已经阐述。
一、中学语文课程的设立
我国中学语文课程的设立始于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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