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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的定义
前面介绍了有关保险的各种学说,但是由于受到其产生时的历史局限,这些学说尽管从不同侧面描述了保险的本质和特征,但似乎又没有清楚、完整地解释保险到底是什么。为了更深刻地把握保险的内涵,我们再从经济、法律和社会功能三个角度对其进行分析。
(一)经济角度
从经济角度来看,保险是对不可预计的损失进行重新分配的融资活动。保险的这种机制涉及的是把潜在损失转移到一个保险基金中,该基金集中了所有潜在损失,而后将预计损失的成本分摊给所有参与者。因此,保险是将损失风险转移给一个风险共担组织,并在组成成员中重新分摊损失的经济活动。充足保险基金财务支付能力的确定性和损失的可精确预测性是保险交易的本质。
综观人类历史,不可预计的经济损失时有发生。但是,通过保险机制的运行,总损失就可以预计。损失的可预计性是保险机制运行的基础。因为保险使集体而非个人的损失的准确预计成为可能,所以使得损失的成本得以事先融通和重新分配。而且,保险机制通过向每个参与者收取保费的方法,完成损失成本的再分配。作为缴纳保费的回报,保险人承诺,一旦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予以赔付。总的来说,只有很小比例的被保险人会遭受损失。因此,一个保险体系把少数人不幸遭受的风险损失,在所有缴纳保费的成员中进行再分配。
(二)法律角度
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契约。愿意赔付损失的一方是保险人,发生损失导致保险人赔付的一方是被保险人,保险人收取的费用称为保险费,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的保险合同,也称为保险单。
保险合同与所有合同一样,是产生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约定。保险人的权利是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其义务是当约定的风险事故发生后向被保险人赔付保险金。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权利是当约定的风险事故发生后向保险人要求赔付保险金,其义务是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并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可见,合同赋予一方的权利体现的正是另一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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