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试读(部分内容)
第一,高扬理性精神。儒家的理性,主要是实践理性即道德理性。儒家的理性精神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一是与巫术和宗教神秘主义相对立而高扬一种人文精神。孔子不语怪、力、乱、神,不信鬼,不言死,对于鬼神敬而远之,完全以一种现实的理智的态度看待社会人生。孔子虽信“天命”,但天命不是迷信鬼神,而是指人尚无法完全把握的客观规律。孔子所处时代,许多客观规律和自然现象以及人类的起源、人之生死问题,都是人的认识所未达到的领域。到战国时代的后期,荀子则提出“制天命而用之”的命题,一方面说明儒家所说的天命主要是指自然规律,另一方面也说明,随着历史发展,荀子对天命的认识又前进了一大步。孔子之后的儒家都继承和发展了这种人文精神,从这种人文精神出发,儒家的治世方略,对人类的生存、发展和幸福、理想的谋求,从不寄于宗教鬼神,而是坚信人类自己所创造的礼乐文化才是文明进步的根本途径。中国古代神话和宗教艺术不发达,与这种人文精神的深刻影响有着直接而密切的关系。儒家理性精神的第二层意义,则是以道德节制欲望,以理智统帅情感。这正是在中国古代礼与乐总是联为一体的原因所在。我们的祖先早已认识到,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有道德有理智,而道德、理智是文化教育的结果。《国语·楚语上》云:“教备而不从,非人也!”为什么?因为人的道德和理智都是从诗书礼乐教育中得到的,不接受教育就意味着不要道德不要理智而只存本能欲望,这与动物还有什么区别呢!对于人的欲望的消极面,古人早有认识,早有警惕。《尚书·太甲》就有“欲败度,纵败礼”的警句。儒家完全继承这一思想传统,苟子甚至把欲望看成是罪恶的根源,《乐记》最早提出“灭天理而穷人欲”的问题。总之,儒家认为,人的欲望虽不可免,但不能放纵,不能任其自流,必须用道德用理智来节制,既给予一定的满足又不能过度,“发乎情性而止乎礼义”很恰当地概括了儒家的基本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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