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试读(部分内容)
隋唐五代,统治者为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对史学十分重视。隋文帝曾下令,禁止私人“撰集国史,臧否人物”②,以此来扭转汉魏以来私家修史的风气。唐朝建立后,太宗重视“以古为镜”,设立史馆,任命史官编撰前代和本朝国史,并令宰相为监修。从此,官修正史和宰相监修成为定制一直沿袭下来。
唐朝修撰的正史共有八部,即《晋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六部以及李延寿私自编修而为官方批准的《南史》和《北史》。由于梁、陈、北齐、周、隋五史没有《志》,所以后来又编修了《五代史志》十种,这就是现在《隋书》中的十志。
五代后晋时,史官又修成《旧唐书》200卷,这是第一部记录唐朝历史的著作。参与修撰的官员有张昭远、贾纬等人,因成书时刘昫为宰相监修,故后世署名刘晌撰。书名原为《唐书》,后冠以“旧”字,以与宋修唐书(即《新唐书》,欧阳修、宋祁撰)相区别。
正史以外,唐朝还出现了我国第一部史学批评和理论著作——《史通》。全书成于中宗景龙四年(公元710年),为刘知几(公元661-721年)所撰,共20卷,分内、外两篇,在全面总结唐代以前史学成就的基础上,对史书源流、体例、编纂方法、史料选择、人物评价、史事记述及史书得失各方面,进行详细的评析,并提出了自己的史学主张。他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评价人物和事件应从当时客观形势出发。他反对是古非今,认为不应“以先王之道持今世之人”。他对史学著作中出现的宿命论观点进行批判,并特别强调人事在历史上的作用,这些方面都体现了刘知几进步的历史观。
刘知几指出,史学家要兼有才、学、识“三长”。“才”指准确的表述能力,“学”是渊博的历史知识,“识”指对历史问题的精辟见解。“三长”之中,而尤以“史识”最为重要。他主张,撰修史书要“不掩恶,不虚美”,提倡“直笔”,“良史以实录直书为贵”,反对穿凿附会,阿世取容。这些卓越的见识,对后世的史学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典章制度方面,唐朝有《唐六典》和《通典》两部重要著作。《唐六典》成于开元二十七年,共30卷,为李林甫奉敕编撰,是一部以开元年间现行的职官制度为本,追溯其历代沿革源流,以明设官分职的典章著作。书中保存了大量唐朝前期的田亩、户籍、赋役、考选、礼乐、军防、驿传、刑法、营缮、水利等制度和法令等方面的重要资料。
《通典》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记述历代典章制的通史,为杜佑(公元735-812年)所撰。这部书是杜佑在刘秩《政典》的基础上,用了三十多年的时间,加以扩充、改编而成的。全书共200卷,分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九门。各门再分子目,每事以类相从,上起先秦,下至玄宗天宝末年(肃宗、代宗以后的史实多以夹注的形式补入),对每一制度,都条贯古今,溯源明流,详其沿革始末,并征引了很多前代和当时人的重要议论。《通典》的问世,创立了一种新的史书体裁——政书体,后来的“三通”“九通”“十通”以及各种会要、会典的编纂,都是在它的直接影响下产生的。
杜佑对史学的社会功用,有很深刻的认识,他写作《通典》的目的是“征诸人事,将施有政”①。通过对历史上政治、经济制度方面的考察,来为当时的政治经济活动提供直接有益的指导。他摒弃过去史家轻视经济的传统,把食货列为九门之首,食货中又以田制居先,体现了杜佑卓越的经世思想;他反对“非今是古”,主张“随时立制、遇事通变”,这种古为今用的治学精神是难能可贵的。不过,《通典》中《礼典》达100卷,占了全书卷数的一半,这是杜佑维护封建礼教立场的反映。
历史地理方面,以地志和图志成就最大。隋朝裴矩曾撰成《西域图记》3卷,记述了西域44国的风土人情、山川形势以及取往“西海”的交通路线,并配有地图,可惜原书已佚。唐代各州普遍纂修图经或地志,如敦煌石室遗书中就有《沙州都督府图经》(P.2005、P.2695)、《西州图经》(P.2009)、《沙州伊州地志》(S.367)等。当时还出现了全国性的地理总志,流传下来比较完整的只有李吉甫的《元和郡县图志》。全书40卷,分10道47镇,记述了各郡县的户口、物产、山川古迹、道里、贡赋、地理沿革等内容,是研究唐朝历史和地理的重要著作。原书各镇篇首皆有地图,北宋时图佚,故又称《元和郡县志》。
唐朝地志中较有名者,还有懿宗时樊绰《蛮书》。此书又名《云南志》,共10卷,系统记录了当时云南地区蛮族和其他民族的政治制度、社会经济、山川地理、民族分布、风土人情及生活习俗等,是研究云南地区各民族历史、文化的宝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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